奥 特 迅: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8-20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3]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
股 人 民 币 普通 股 股 票。 每 股 发 行价 格 13.22 元 , 共 计募 集 货 币资 金 人 民 币
359,699,93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80,448.30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19,491.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30
日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1]0008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1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5,261.95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0,591.06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
16,906.38
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799.23
募集资金净额期末余额 8,563.75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实际余额 8,563.75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月6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
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湾支行
9550880230658400479 1.92
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3060122000287085 32.19
2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3060122000293511 302.12
转七天通知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3060122000360155 150.00
转七天通知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3060122000360002 4,040.00
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3060122000373354 286.84
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3060122000393078 6.12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362754 19.55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365154 8.91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369015 86.87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367890 13.70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375923 0.03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365398 19.98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365276 25.51
转七天通知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200177280 530.00
转七天通知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200176833 1,500.00
转七天通知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200177047 1,300.00
转七天通知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200177161 100.00
转七天通知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200176710 140.00
合 计 - 8,563.75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公司与上述相关银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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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下称“电动汽车公共充
电站示范项目”)进行优化变更,本次变更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实施主
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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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5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时间:2024 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5,261.95 2,075.57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7,497.44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 募 集 资 调 整 后 报 告 期 截 至 期 截至期 项 目 达 到 本 是 项
已变 金 承 诺 投 资 总 内 投 入 末 累 计 末投资 预 定 可 使 年 否 目
更项 投 资 总 额(1) 金额 投 入 金 进 度 用状态日 度 达 可
目 额 额(2) ( % )期 实到行
承 诺 投 (含 (3)= 现预性
资 项 目 部分 (2)/ 的计是
和超募变 (1) 效效否
资 金 投 更) 益益发
向 生
重
大
变
化
承 诺 投 1. 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
资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 否 24,683.95 24,683.95 2,075.57 16,906.38 68.49% 2024-12-31 - - 否
2 否 10,578.00 10,578.00 0 10,591.06 100.12% - - - 否
承诺投 35,261.95 35,261.95 2,075.57 27,497.44 -
资项目
小计
超 募 资 不适用
金投向
未达到
计划进
度或预
不适用
计收益
的情况
和原因
6
项目可
行性发
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
情况说
明
超募资
金的金
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
用进展
情况
募集资
金投资
项 目 实 适用,见公告正文第三节“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施 地 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变更情
况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
调整情
况
适用,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募 集 资 本次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下称“示范项
金 投 资 目”)调整后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683.95 万元,董事会同意公
项 目 先 司置换在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由子公司预先
期 投 入 投入“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部分自筹
及 置 换 资金,金额为 3,490.64 万元。
情况 (2)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708.04 万元,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
费用人民币 160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60 万元。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完成了上述置换。
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
募集资
不适用
金暂时
补充流
7
动资金
情况
用闲置
募集资
适用,见公告正文第三节“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五)
金进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现金管
理情况
项目实
施出现
募集资
不适用
金节余
的金额
及原因
尚未使
用的募
集 资 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用途及
去向
募集资
金使用
及披露
中 存 在 不适用
的问题
或其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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