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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维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1  

 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96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36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
青联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375,0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1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59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838,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18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8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杜方先生、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回
避表决。
    议案2.00 《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股 份 数 72,965,8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崔永志律师、杨宵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青联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