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4-03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选择一种,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 4。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三)14 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 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此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 3.00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24 年至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 5.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 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合计 39.56 亿元新增债务担 8.00 √ 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9.00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内容请详见本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公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通知的附件 1。 3.特别说明 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 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合计 39.56 亿元新增债务担保额度 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8 点 30 分至 17 点。 (二)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以现场递交、信函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登记须 填写现场参会登记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 2)。 以现场递交方式办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应向本公司提交其本 人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应持其本人身 份证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的,应向本公司提交该法人的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 用的证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该法人的公章)、法定代 3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 料外,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该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 见本通知的附件 3)。 以信函邮寄、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股东比照现场递交方式 所需提交的材料,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股东签名或 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或其电子版,并在现场参加 会议时,提交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若有)的原件。 (三)登记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办公楼四楼,奥特佳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52600072 传真:025-52600072 邮政编码:211111 联系人:鲁娟 (四)登记及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的各项费用须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议案; 2.现场参会登记书; 3.授权委托书;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 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 2024 年至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至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五、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资产为 12,788,190,924.8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 5,545,515,338.54 元;本公司 2023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3,247,511.72 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46,213,115.92 元。上述数 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实。 六、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 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3,247,511.72 元, 5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036,569.41 元。截至 2023 年末,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57,521,914.5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80,389,008.7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 供分配利润为 280,389,008.79 元。 综合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资 金需求等因素,在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 展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243,258,144 股为基准,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0.085 元 ( 含 税 ), 合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27,567,694.224 元(含税)。当期不转增股本,不分配股票股利。 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 016)。 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合计 39.56 亿元新增债务担保额度的议 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稳步增长,需要开发投入的新业务项目预 计继续增长,营运资金需求扩大。按照目前的资金规划,除了继续 妥善统筹使用自有资金外,公司还需适当新增信贷资金(含前期贷 款到期后续贷)并对从事具体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的相应新增信贷提 供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对银行类信贷资金的利用 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效率,以及及时替换未来到期且需要重置替换的前期担保协议额度, 公司拟为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特佳)、 南京奥特佳祥云冷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冷机)、安徽奥特佳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特佳)、牡丹江富通汽车空调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牡丹江富通)、南京奥特佳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奥特佳商贸)、马鞍山奥特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机 电)、马鞍山奥特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科技)、南京奥 特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空调国际(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AISH)、空调国际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IUS)、 墨西哥空调热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IMX)等 11 家全资子公 司的日常经营、项目开发投入等业务提供新增债务担保,并允许上 述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9.56 亿元(含前期贷款到期续贷续保的金额),有效期1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上述被担保对象分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和以上两组。给 70% 以下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22.81 亿元,给 70%以上公司的新 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6.75 亿元。每组中的担保额度可以在组内调剂 使用,两组不得混用。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南京奥特佳、牡丹江富通、 奥特佳商贸)提供不超过 22.81 亿元额度的担保。其基本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南京奥特佳 2000 年 5 月 16 日 南京 张永明 150,000 万元人民币 1 该“有效期”的含义是:“公司可在该期限内为相关子公司提供相应额度的新增担保。如超越该等期限, 则不可再提供新增担保额度,除非获有权机构新的批准”。在此期限开始之前以及此期限期间,公司已经 做出的担保行为的担保期限是由相关担保协议规定的,是独立的,不受上述“有效期”的限制。 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牡丹江富通 2002 年 6 月 18 日 牡丹江 丁涛 12,105 万元人民币 奥特佳商贸 2018 年 7 月 9 日 南京 常俊 47,5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2如下: 南京奥特佳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98,655,957.92 6,424,414,415.24 负债总额 3,503,704,860.62 4,028,348,515.24 净资产 2,394,951,097.30 2,396,065,900.00 科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94,025,509.05 784,945,336.96 利润总额 -11,174,009.95 -2,984,612.38 净利润 -11,515,346.18 1,114,802.70 牡丹江富通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1,856,258.58 781,932,947.26 负债总额 354,215,985.83 368,015,300.42 净资产 407,640,272.75 413,917,646.84 科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3,036,996.89 134,065,315.80 利润总额 40,028,568.43 7,385,145.99 净利润 35,286,820.05 6,277,374.09 奥特佳商贸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0,692,088.42 668,331,117.24 负债总额 123,690,362.45 201,373,403.63 净资产 467,001,725.97 466,957,713.61 科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386,145.01 -44,012.36 净利润 -386,145.01 -44,012.36 2.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公司(祥云冷机、安徽奥特佳、马 鞍山机电、马鞍山科技、国际贸易、AISH、AIUS、AIMX)提供不超 过 16.75 亿元额度的担保。其基本情况如下: 2 财务数据指的是相关公司的单体财务数据。下同。 8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祥云冷机 2008 年 6 月 27 日 南京 张永明 16,192.32 万元人民币 安徽奥特佳 2012 年 7 月 13 日 滁州 张永明 29,000 万元人民币 马鞍山机电 2014 年 4 月 9 日 马鞍山 丁涛 3,000 万元人民币 马鞍山科技 2017 年 7 月 28 日 马鞍山 丁涛 9,000 万元人民币 国际贸易 2022 年 4 月 26 日 南京 丁涛 500 万元人民币 AISH 1995 年 4 月 20 日 上海 张永明 58,906.08 万元人民币 AIUS 1999 年 8 月 10 日 美国 张永明 30 美元 AIMX 2012 年 12 月 19 日 墨西哥 张永明 3,000 墨西哥比索 上述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祥云冷机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07,917,135.11 361,518,152.94 负债总额 529,284,034.05 182,913,413.08 净资产 178,633,101.06 178,604,739.86 科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37,115,190.76 132,248,487.61 利润总额 16,647,448.95 -37,814.93 净利润 12,481,698.67 -28,361.20 安徽奥特佳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55,473,257.83 1,995,384,284.61 负债总额 951,508,217.49 1,579,983,331.56 净资产 403,965,040.34 415,400,953.05 科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43,985,685.53 338,056,279.12 利润总额 88,480,584.24 13,107,063.28 净利润 83,595,983.18 11,435,912.71 马鞍山机电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3,219,878.43 150,521,522.97 负债总额 120,336,716.95 127,228,866.50 净资产 22,883,161.48 23,292,656.47 科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9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机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178,613,015.72 41,626,095.36 利润总额 3,745,194.74 545,993.32 净利润 2,666,844.65 409,494.99 马鞍山科技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1,825,523.22 326,134,395.28 负债总额 233,106,820.77 255,968,082.18 净资产 68,718,702.45 70,166,313.10 科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2,037,014.62 79,028,724.21 利润总额 2,402,702.41 1,703,071.35 净利润 3,281,876.08 1,447,610.65 国际贸易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4,812,801.71 254,094,169.32 负债总额 211,069,663.18 250,105,135.44 净资产 3,743,138.53 3,989,033.88 科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3,295,262.47 66,807,352.98 利润总额 3,014,596.04 402,667.16 净利润 2,573,664.25 245,895.35 AISH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04,444,885.36 2,291,823,284.11 负债总额 1,820,964,754.74 1,353,396,361.80 净资产 583,480,130.62 938,426,922.31 科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34,970,238.51 502,445,878.97 利润总额 50,838,671.02 35,997,948.43 净利润 42,520,883.25 32,897,117.49 AIUS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8,910,561.92 415,020,446.42 负债总额 1,142,636,134.53 968,340,185.69 净资产 -623,725,572.61 -553,319,739.27 10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IUS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94,038,895.08 101,372,688.18 利润总额 -146,018,620.10 -17,593,955.66 净利润 -146,402,312.54 -17,593,955.66 AIMX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4,952,560.69 136,661,688.79 负债总额 993,126,965.24 245,056,329.10 净资产 -238,174,404.55 -108,394,640.31 科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1,110,567.98 77,872,916.18 利润总额 -112,529,082.89 -6,280,487.89 净利润 -112,529,082.89 -6,280,487.89 上述子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说明和风险控制 公司为前述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 39.56 亿元新增担保额度,与公司的业务规模、发展预期、财务管理能力 及经营状态相匹配;预计贷款用途均为公司主营业务和项目建设, 符合公司财务管理的原则,有助于公司利用适当的债务杠杆开展经 营并扩大业务规模。 预计的 39.56 亿元新增担保额度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趋势基本 一致,增幅较为合理。 公司计划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并不意味着公司必然提供该等 额度的债务担保,也不意味着相关子公司必然会借贷相应额度的信 贷资金,但如果新增担保额度使用充分,公司资产负债率可能进一 步升高。为此,公司将加强对担保债务水平的控制及资金利用情况 的监督,尤其是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亏损的子公司的借贷、担 保和资金使用情况强化监管,确保合理谨慎使用信贷资金,严密控 制担保风险和公司整体财务风险。 九、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1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1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2: 现场参会登记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 系你公司股 东,联系电话: 。兹确认,本人(本机构)将亲 自(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你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举行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此登记确认。 股东签名/盖章 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有你公司股份数(于股权登记 日收市时) 股东证账号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以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书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 17 点之前寄发至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邮政编码:211111。传 真号码:025-52600072。 2.上述登记书的打印、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 13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3: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机构)出席你 公司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 以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赞 反 弃 备注 成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 3.00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 公司 2024 年至 2026 年股东回报规 4.00 √ 划 5.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7.00 √ 计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合计 39.56 亿元 8.00 √ 新增债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 9.00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赞成”“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 选择一项,使用“√”标记。 2.委托人事先未作具体标记的,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15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4: 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39; (二)投票简称:奥特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 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例如,表一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1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如表一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1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