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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新锂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2024-04-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

                      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
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9.51 亿元,同比下降 33.96%;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2 亿元,同比下降 87.35%。主要原因系 2022 年锂盐行
业供需紧张,产品价格暴涨;而 2023 年锂盐需求增速放缓叠加供给持续释放,
导致供需关系发生变化,锂盐价格出现趋势性下行,且全年下跌幅度较大,锂盐
产品的收入及利润空间被压缩。

    经核查,公司业绩下滑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保持一致,符合市场上相关产品价
格的波动情况,具备合理性。提请公司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波动风险对公司业务
的影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提升业绩水平。

    2023 年 6 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256 号),就公
司股权激励草案中有关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确定依据、业绩考核目标合理性等事
项进行问询。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公告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
复公告》,就交易所问询事项进行回复,说明公司此次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定价依
据和定价方法合理、可行,有利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业绩考核目标设置具备合理性,不存在变相利益输送或明显损害公司及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相关回复公告已及时披露。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基于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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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市场波动等影响,公司锂盐产品业务经营业绩下
滑幅度较大,提请公司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波动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积极
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提升业绩水平。


    附件:《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签章页)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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