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盛新锂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12-21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12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盛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3 个月。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
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60 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15 亿元。
    遂宁盛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公司本次为遂宁盛新提供
1.5 亿元的担保额度后,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02.01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遂宁盛新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为 101,95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米永强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9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遂宁盛新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 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
    遂宁盛新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4,245.19                        442,396.72
  负债总额                              156,207.46                        198,953.10
   净资产                               248,037.73                        243,443.62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2,021.41                        639,104.63
   净利润                                 3,756.08                            2,418.83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遂宁盛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遂宁盛新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
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遂宁盛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
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
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
为人民币349,359.76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6.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