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07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4-033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6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
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4)。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获授股票
期权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3、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
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其他重
要骨干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均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
公司或其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名单中人员,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条
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年6月6日为授予日,向141名激励对象授予551.70万份股票期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35)。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