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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4-10-2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9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在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提交离职申请或自愿放弃拟获授
股票期权资格的情形,根据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等中介
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
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除 2 名拟激励对
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除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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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参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资格的 2 人以外)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
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61 元/份调整为 4.55 元/份。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说明

    鉴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2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已
提交离职申请,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有 23 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
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共计取消拟授予以上 45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 10.54 万
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由 1,017 人
调整为 972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2,220 万份调整为 2,209.46 万份。本激励计划
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2,209.46        100.00%            0.92%
           (972 人)

              合计                  2,209.46        100.00%            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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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期
权的数量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2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或已提交离职申请,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有 23 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自
愿放弃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由 1,017 人调整为 972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
数由 2,220 万份调整为 2,209.46 万份。
    以上调整符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均
符合《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
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系按照《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所进行,该等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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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尚需按照《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手续。

    七、备查文件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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