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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步高: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4-04-30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汇报人:刘巨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巨钦作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就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
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 1964 年出生,博士生导师,国家二级教授,在湘潭大学从事企业管理
教育工作 34 年。1986 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机械系,曾任湘潭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院长。现为湘潭大学商学院教授。现任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未
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共 7 次,实际出席 7 次;应出席的股东大会共 2 次,实际出席 2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
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后投出了同
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共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
议 1 次,审议了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相关事项。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要
求,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2023 年度,本人未发现有需要独立行使或一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
权的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
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深入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始终积极
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涉及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
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3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项需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在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对
公司治理、独立董事责任以及股东权益的维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在此
基础上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水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履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
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
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
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外
担保的情况。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四、其他事项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
通,进一步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    刘巨钦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