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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步高: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5-25  

股票简称:*ST 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60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
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7 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二、会议出席情况




                                       1/3
    出 席 本 次 出 资 人 组 会 议 的 出 资 人 及 其 代 理 人 共 253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279,690,51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3.28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出资人及
其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数股份 257,637,66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0.6632%;
通过网络投票的出资人 245 人,代表股份 22,052,85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6247%。
    湘潭中院法官、管理人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
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步
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279,576,813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出资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
出资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出资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367,053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008%;反对 113,7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9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出资
人组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风险提示



                                         2/3
    1、因湘潭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
(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顺利实施重
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
强制退市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 年年度报
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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