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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步高: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2024-07-11  

股票简称:*ST 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7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26 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
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公司”或“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湘
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 破 16-1 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
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9)及《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及准许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
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进展 的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步步高股份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具
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4-037)。协议签署后,重整投资人已全部依约缴纳完毕履约保证金。
2024 年 6 月 30 日,湘潭中院裁定批准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 定批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前述履约保证金
已自动全额转为重整投资款。截至 2024 年 7 月 9 日,6 家重整投资人已足额缴
纳重整投资款,管理人及公司将督促尚未支付投资款的投资人缴纳剩余 重整投
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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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
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现就公司存在 的有关
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1、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
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2、法院已裁定终止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程序,步步高股份及
其十四家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
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步步高股份或相关子公司不执行 或不能
执行重整计划,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步步高
股份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步步高股份及相关子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 和监督
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 争尽快
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3、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 年年度报
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 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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