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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步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博雅春芽、雅信春芽)2024-07-30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物美博雅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1幢3层311-41



一致行动人:北京雅信春芽科技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01号7层710-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4年7月29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含义。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 15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编制。

    二、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 15 号》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步步高

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

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

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 ..................................... 11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步步高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附表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步步
                        指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高
       物美集团         指                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博雅春芽         指            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物美博雅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
       物美博雅         指
                                                    伙)
                                北京物美博雅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伙)
        雅信春芽        指      北京雅信春芽科技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指      北京雅信春芽科技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
        湘潭中院        指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步步高、步步高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分别签
   《重整投资协议》     指    署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
                                                  资协议》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
       重整计划         指
                                            子公司重整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
在差异。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

信息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物美博雅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北京物美博雅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 33 号 1 幢 3 层 311-4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DLGUT890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物美尚廉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751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24 年 5 月 27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税
                   务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
                   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
                   询策划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
                   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礼
                   品花卉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
                   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母婴用品
                   销售;箱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
                   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
                   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服务;文具用品
                   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
                   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烟草制
                   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4 年 5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           17200319625

(二) 一致行动人:北京雅信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北京雅信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201 号 7 层 71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DDC1NT4F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

                                  5
注册资本           3005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24 年 3 月 1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
                   询;工程管理服务;税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
                   商务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4 年 3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           010-8893267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情况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

结构信息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物美博雅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上海物美尚廉投资有
  1                                 100         100         0.27%
              限公司

        北京雅礼春芽科技发
  2                                 10           1          0.03%
        展中心(有限合伙)
        海南裕康恒业管理咨
  3                                16400       14400        43.72
            询有限公司
        广州广祺万企业管理
  4                                21000       18000       55.99%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37510       32501        100%

(二) 一致行动人:北京雅信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1     北京博雅春芽投资            5            5          0.17%


                                     6
             有限公司
         江西国控资本有限
  2                                3000        3000       99.83%
               公司
                      合计:       3005        3005        3005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

负责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物美博雅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永
                                                         久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
常吉祥       女       伙人委派代    中国     北京市          否
                          表

(二) 一致行动人:北京雅信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永
                                                         久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
 赵栋        男       伙人委派代    中国     北京市          否
                          表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的情况。

                                     7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物美博雅和雅信春芽,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在股权、资

产、业务、人员等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双方基于共同联合投资步步

高重整、共同更有效赋能助力步步高实现高质量发展而形成一致行动

关系,物美博雅、雅信春芽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已签约确认以上一致

行动关系,并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 36 个月内保持一致行动关

系。




                               8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目的

    2023 年 10 月 26 日,步步高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

破申 1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

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

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2024 年 6 月 30 日,步步高及其十四家子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

的(2023)湘 03 破 16-21 号、(2023)湘 03 破 14-20 号、(2023)

湘 03 破 15-20 号、(2023)湘 03 破 17-15 号、(2023)湘 03 破

18-17 号、(2023)湘 03 破 19-17 号、(2023)湘 03 破 20-16 号、

(2023)湘 03 破 21-17 号、(2023)湘 03 破 22-17 号、(2023)湘

03 破 23-18 号、(2023)湘 03 破 24-17 号、(2023)湘 03 破 25-17

号、(2023)湘 03 破 26-17 号、(2023)湘 03 破 27-15 号、(2023)

湘 03 破 28-1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

程序,步步高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依据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以

步步高扣除注销库存股后的总股本 840,218,653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22.00 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共计转增约 1,848,481,036 股

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

准 )。 转 增 后 , 步 步 高 股 份 总 股 本 将 由 840,218,653 股 增 加 至

2,688,699,689 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在管理

人的监督下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有条件引入重整投资人、支付重

整费用、向债权人分配抵偿债务,其中 1,175,316,633 股股票用于有

                                    9
条件引入重整投资人,673,164,403 股转增股票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

的规定支付相关重整费用及清偿各类债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024 年 4 月 25 日,步步高与物美集团及博雅春芽签署《重整

投资协议》,物美集团及博雅春芽或指定主体以现金方式支付重整投

资款作为受让股票的对价,按 181,818,181 股计算,投资金额为

300,000,000 元。

    物美集团及博雅春芽指定主体物美博雅获得上市公司

163,636,363 股股票;物美集团及博雅春芽指定主体雅信春芽获得上

市公司 18,181,818 股股票。物美博雅及雅信春芽为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由 0 变为 181,818,181 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0 变

至 6.76%。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执行上述重整计划。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自愿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

则关于股票锁定期的规定。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计

划。

    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有增加或者减少其持有上

市公司股票的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10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持有上市公司

股票。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湘潭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重

整投资人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的步步高转增股份的认购主体,信息披露义务人获

得 上 市 公 司 163,636,363 股 股 票 ; 一 致 行 动 人 获 得 上 市 公 司

18,181,818 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由 0 变为 181,818,181 股,持股比例由 0 变至 6.7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重整前                 占重整后
                            股数
                                    总股本比   股数(股)    总股本比
                          (股)
                                        例                       例
             合计持有
                            0          0       163,636,363    6.08%
 北京物美        股份
 博雅春芽    其中:无
 科技发展    限售流通       0          0       163,636,363    6.08%
 中心(有          股
 限合伙)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0          0       18,181,818     0.68%
 北京雅信        股份
 春芽科技    其中:无
 发展中心    限售流通       0          0       18,181,818     0.68%
 (有限合          股
   伙)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               0          0       181,818,181    6.76%

                                  11
   注:最终股本、股东的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重整投资协议》的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重整计划》的内容详见上市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

制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取得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冻结等情况。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自愿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

则关于股票锁定期限的规定,并承诺自受让股票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基于本次重整投资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控制权

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2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步步高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步步高股票的行为。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

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

适用以及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

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物美博雅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物美尚廉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雅信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9 日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文件置备地点:步步高董秘办

联系电话:0731-52322517




                              16
(本页无正文,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物美博雅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物美尚廉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雅信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9 日




                            17
                    附表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湖南省湘潭市
称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ST 步高                       股票代码     002251


信 息 披 露 义 北京物美博雅春芽科技发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
务人名称     展中心(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33 号 1 幢 3 层 311-41


拥有权益的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
股份数量变                                               有         无□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18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0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占重整前总股本比例):      0%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露义务人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变动数量:     181,818,181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比例(占重整后总股本比例):        6.76%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变动时间: 重整计划涉及的转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的股份变动
              变动方式:             执行法院裁定
的时间及方
式




是否已充分
披 露 资 金 来 是□         否□     不适用
源




                                     19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是□      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20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 对 公 司 的 是□   否□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是□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否□
批准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