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2020年至2023年9月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2024-03-0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至2023 年9 月
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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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报告
二、审核报告附送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 非经常性损益附注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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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 410002 号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兆新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编制的《2020 年至 2023 年 9 月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及其说明(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是兆新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兆新股份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兆新股份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本报告仅供兆新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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