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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2024-10-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或“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川润股份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4〕232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公司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166,300 股,
发行价格为 5.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848,13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787,735.85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060,394.15 元。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出具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4]京会兴验字
第 00020002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己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
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      22100201040034996
                                       1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          126684459339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郫都支行       431200100100423080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73010078801400003925
  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都支行          1001300001184405

      二、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由于公司新增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为本次
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
该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办理募集资金业务的便
利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拟由欧盛液压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欧盛液压将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
管。为保障上述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亦将根据相关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会签订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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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专户监管协议。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批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亦
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此次拟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拟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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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邱 宇                   盖   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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