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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润工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安力)2024-03-20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安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魏安力,男,195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农机部、
机械委、机械电子部、机械部工程农机司内燃机处工程师、副处长、处长、
高级工程师,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理事长顾问、秘书长、副秘书长,中国
内燃机学会副秘书长;现为工信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
长,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榆林碳氢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董事会6次,
列席股东大会1次。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
议。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事会   以通讯方式参加   出席股东大会次
独立董事
           董事会次数       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魏安力     6                0                6                1

                                   — 1 —
     (二)发表意见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2023 年 3 月 17 日,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3月19日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次会议
                                5、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6、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7、会计政策变更
                                8、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9、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    1、《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2023年4月25日
                第四次会议      2、《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六届董事会    1、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2023年7月19日
                第五次会议      2、补充确认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第六届董事会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8月17日
                第六次会议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1、回购股份事项
                第八次会议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战略委员会                     1                             1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对2023年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公
司经营层主要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公
司经营层主要管理人员任职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了评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战略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经营与未
来战略发展走向,并充分发挥本人在行业内长期从业的经验累积优势,根
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公司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也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
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五)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 2 —
    2023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
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
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
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
想意识。
    (八)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多次深入了解了公司
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建议。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
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 3 —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本人对该议
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
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
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
表了专项意见,公司与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
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及价格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
行预计,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3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能够
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
效。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4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在其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表
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独立性良好。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
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按照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情况及基本年薪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有利
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
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内容
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其实施有利于
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
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运行,
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能够对参加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2023 年 12 月 4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回购股份事

                              — 5 —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
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
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
展建言献策。2024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魏安力
                                           2024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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