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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正藏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19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人员构成、召集、召开、通知、授权委托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
极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6次会议。
    1、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2023年8月14日,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四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5、2023年11月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大额存单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3 年度大额存单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并对公司重大事
项及相关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
体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报告期内,因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公司未
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在临时报告及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以下简称“西藏证监
局”)出具的《关于对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32号)》、《关于对雷菊芳、刘凯列、姚晓梅、冯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2023]34号)》。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深
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公司严格按照西藏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
并在期限内向西藏证监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理解,不断提升公司相关部门业务水平,提高
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意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除以上情况外,公司2023年度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
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大额存单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大额存单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资
金使用需求,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转让或受让大额存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
易事项;关联监事贾钰女士回避表决。
    除以上关联交易外,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行为进行核查后认
为,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债务重组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也无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
观、准确。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断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监事会将
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
督,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提高监督意识和履职能力,全力维护全体股东、
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