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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正藏药: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2、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等方式发出;
    3、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 4 人,实到 4 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志强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监事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提名唐林林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唐林林女士简历详见附件。详见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变更监事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票 4 票,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鉴于监事人员发生调整,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
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更新如下: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单位员工担任公司监事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内部监
事以其原有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单位任外部董事的公司外
部监事薪酬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上述监事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票 4 票,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特别分红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精神,
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特别分红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 见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特别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5)。
    (表决票 4 票,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唐林林,女,1970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沈阳大学财
经学院信息专业毕业、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
评估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中泓晟泰企业重整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深圳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科创达股份有限公司外
部董事、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长。
    截至目前,唐林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唐林林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奇
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外部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