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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超华: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2024-05-09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ST超华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司法划转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第一大股
东梁健锋先生因司法划转导致持股比例由12.91%降低至7.93%,股份已少于第
二大股东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8.65%,因此本次司法划转导
致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为公司第一
大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先生股份由
120,239,684股减少至73,839,684股,持股比例由12.91%降低至7.93%。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先生、梁俊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由145,634,584股变为89,918,184股,占总股本比例由15.63%变为9.65%。

     3、梁健锋先生从未实施过主动减持行为,所持公司股票的变动原因均为
被动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可能
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因甘肃长达金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与梁健锋、梁俊丰等存在金融不良资产追偿权纠纷诉讼,法院根据
判决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梁健锋持有的超华科技(证券代码:
002288)102,000,000 股 证 券 、 梁 俊 丰 持 有 的 超 华 科 技 ( 证 券 代 码 :
002288)22,711,300股证券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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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7日,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结算公司”)系统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先生所持股份减少
46,400,000股,经与结算公司及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相关股份被司法划转。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转出方:梁健锋

    2、转出股数:46,400,000股

    3、转出原因:股份司法划转

    4、受让方:甘肃长达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受让方基本情况

       5.1受让方名称:甘肃长达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2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5.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MA72LKM94Q

       5.4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5.5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青城山路654号

       5.6股东情况: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25%,甘肃陇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6、本次股份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梁健锋       120,239,684       12.91%      73,839,684       7.93%
    梁俊丰       14,078,500        1.51%       14,078,500       1.51%
     梁宏        1,000,000         0.11%        1,000,000       0.11%
     梁伟        1,000,000         0.11%        1,000,000       0.11%
     合计       136,318,184         14.63      89,918,184       9.65%




    1、本次权益变动系法院司法处置,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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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梁健锋先生从未实施过主动减持行为,所持公司股票的变动原因均为
被动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结算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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