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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立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3-26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信立
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立泰”或者“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信立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3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68,800,53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8.37 元。募集资金
共计人民币 195,187.1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980.55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206.57 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全部
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1)第 5-10001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以后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资(万       投入(万元)
                                                                        元)
        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                              195,157.98      146,007.00
1
        SAL0951 恩那司他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67,272.03       48,798.00
1.1
        S086 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中国 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61,094.46       52,329.00
1.2
        SAL007 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 1-抗 HER3 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中                       26,380.00
1.3                                                                    35,920.44
        国 I/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SAL0107 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      15,753.78        9,250.00
1.4

                                                1/6
                                                                    项目总投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资(万       投入(万元)
                                                                      元)
        上市注册项目
        SAL0108 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                     9,250.00
1.5                                                                  15,117.26
        上市注册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9,180.12       49,180.12
2
                                                                    244,338.10      195,187.12
                              合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01,017.81 万元,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 101,699.07 万元(含利息收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周期较长且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
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合理回报,实现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投资产品
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做其他用途。


                                               2/6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五、投资风险分析、风控措施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
品等),风险可控;但受投资期内市场政策、利率、流动性、不可抗力等因素的
影响,可能导致相关投资产品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3/6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相
关管理制度,对现金管理的人员配备、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决策程序、报告制
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各类现金管理产品的研究与分析,并对现金管理进行
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
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5、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满
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6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
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华英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5/6
(此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   宜                   史宗汉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