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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兴发: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4-09-28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4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
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8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1.00                                                              √
                               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4 年 9 月 2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
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0月17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
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联 系 人:甘洪亮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邮编:241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
   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1.00                                                        √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
   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
   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
   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
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8
       2、投票简称:鑫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
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