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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建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03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奋敬业,谨
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主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审核
了公司2023年度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并发表了专项意见;重点
对公司投资、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增强了对公
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七届十八次监事会。经过表
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
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项议案。
    2.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十九次监事会。经
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建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有限
公司 5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 项议案。
    3.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七届二十次监事会。经过
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4项议案。
    4.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经过
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
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议案》《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
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向中建财务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议案》《关于对中
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
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中建
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等14项议案。
    5.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经
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2项议案。
    6.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经
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对中建财务
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3项议案。
    7.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七届二十四次监事会。经
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参股设立中国建筑碳中和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2项议案。
    8.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五次监事会。经
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案的议案》《关于与中
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险
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5亿元无追索
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管
理层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6项议案。
    9.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一次监事会。经过表
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1项议案。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
监事会决议情况均及时登载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
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也未发现其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各
期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
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
见客观公正。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资产收购、出售等行为,未发现内幕
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
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机构
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定价公允,
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
授信担保,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
议对《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
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该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
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企业提供银行
综合授信担保是为了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的持续发展,风险可控,
符合交易的规则。
    6.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完整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客观、真实。监
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内控体系设计和执行有效,确保了公
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列席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
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投资、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
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
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
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