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 068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2024-2026
年度责任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体
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风险,
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其
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2024-2026 年度责任保险。
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保险责任限额:1 亿元人民币
(二)保险费用:30 万元/年
(三)投保人: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险范围
1.被保险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海外)。公司过去、现在
和未来可能产生(纳入)的子公司均列入被保险公司范围。
2.被保险人
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人员:
(1)被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已退休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与董事有相同职责的被保险公司的其他人员;
(3)影子董事/隐名董事;
(4)外部机构董事;
(5)被保险公司发布的任何上市文件或者招股说明书中所列
的事实上或预期的董事、监事、准董事、准监事。
通过保单特别约定,将下列人员也扩展纳入被保险人范围:
(1)全部雇员;
(2)上述自然人的配偶、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法定代理人
或遗嘱执行人;
(3)公司聘用律师。
(五)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方案基本能涵盖所有因不当行为(在履行其职务时任何
事实上或被指控违反信托、错误、不作为、错误陈述、误导性陈
述、诽谤或侵犯名誉权、违反已获充分授权的保证、过失、违反
职责或任何其他向其要求赔偿的事项)所引起的法律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人由于赔偿请求依法应赔偿的任何损害
赔偿金、判决金额、和解金额,包括原告的法律开支,抗辩费用,
法律代理费用,保释费用,危机处理费用,生活保障费用,起诉
费用,公共关系费用,名誉保护费用,法律规定可以承保的加重
损害赔偿、惩罚性及惩戒性赔偿等财务损失费用。
二、申请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
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
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十
一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
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