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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云网: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2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
座1006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沈洪秀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8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 191,526,61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2.02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148,67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9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 42,850,5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2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37,571,2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31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8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1,77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529%。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
请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爽、郭晓桦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提案
及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00《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91,482,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
    反对票 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37,5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6%;
    反对票 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4%;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2/8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91,482,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
    反对票 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37,5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6%;
    反对票 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4%;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0《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91,482,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
    反对票 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3/8
    同意票 37,5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6%;
    反对票 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4%;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0《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91,482,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
    反对票 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37,5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6%;
    反对票 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4%;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00《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91,238,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4%;


                                    4/8
    反对票 2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6%;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37,2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21%;
    反对票 2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9%;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0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91,235,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8%;
    反对票 2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2%;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37,27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39%;
    反对票 2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61%;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5/8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00《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91,235,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8%;
    反对票 2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2%;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37,27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39%;
    反对票 2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61%;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91,479,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
    反对票 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37,5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4%;


                                    6/8
    反对票 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91,482,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
    反对票 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37,5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6%;
    反对票 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4%;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00《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 191,479,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
    反对票 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7/8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 37,5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4%;
    反对票 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