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20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新疆北新路
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斌先生、
季红女士、张海霞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斌先生、季红女士、张海霞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