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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焦点科技: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2020 年 9 月 17 日,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完成授
予登记。公司向 1,10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49.11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 15.05 元/股,分三期行权。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20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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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1 年 8 月 17 日,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 2020 年股票期权计划的行
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 14.5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42)。

    4.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同意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
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100 名调整为 984 名,
股票期权数量由 1,249.11 万份调整为 1,185.966 万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0 年度
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0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
符合本次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条件的 98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
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3,544,710 份,行
权价格为 14.5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1-052)。

    5. 2021 年 9 月 28 日,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完成授
予登记。公司向 4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6.94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4.55 元/股,分两期行权。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2021-053)

    6. 2022 年 4 月 16 日,因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召开第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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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 13.7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
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2-022)。

    7.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同意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
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93 名调整为 410 名,
股票期权数量由 266.94 万份调整为 239.7665 万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1 年度已
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1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
合本次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条件的 41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
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191,715 份,行权
价格为 13.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2-038)。

    8.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同意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
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84 名调整为 88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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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数量由 1,185.966 万份调整为 757.9650 万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1 年度
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1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
符合本次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条件的 88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
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3,228,570 份,行
权价格为 13.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2-043)。

    9. 2023 年 3 月 31 日,因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 2020 年股票期权计划的
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 12.85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
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3-020)。

    10.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
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由 410 名调整为 343 名,股票期
权数量由 239.7665 万份调整为 100.0145 万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已实现
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2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
本次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条件的 34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
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000,145 份,行权价
格为 12.8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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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
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885 名调整为 819 名,股票期权
数量由 757.9650 万份调整为 394.6392 万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已实现的
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2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本次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条件的 81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
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3,946,392 份,行权价格为
12.8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15,914,854 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
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
配。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
发等事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进行如下调整,但调整后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不得为负,且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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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规则,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数量不变,行权
价格需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
为:12.85-1.0=11.85 元/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
项。

       五、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
行权价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