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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6-29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定,于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15: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7月
1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1 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之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00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2.00                                                           √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3.00                                                           √
                             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本次股
东大会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作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
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所有
的股东征集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张伟坤先生作为本次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表
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11 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1 号浙江永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 530 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 深交所 交易 系统和 互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江山、王英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
       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之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00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00                                                           √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3.00                                                           √
                        事宜的议案》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
       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
       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