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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普斯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4-05-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罗普斯金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衡                          联系电话:021-3856573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安宝                        联系电话:021-3856573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每月 1 次(2023 年 3 月,公司将募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转出至一般银行
                                              账户,同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次,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列席公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1 次,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列席公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均事
                                              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现场检查次数                           2 次(包括募集资金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023 年 12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
                                        监局”)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亿丰
                                        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定》([2023]175 号),因财务报告信
                                        息披露不准确,对公司、宫长义、黄
                                        同裕、俞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
                                        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
                      项目                           工作内容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孙
                                        公司苏州因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苏
                                        州丰鑫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
                                        的建材、铝棒贸易业务相关会计差错
                                        进行了更正,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的方
                                        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将公司
                                        2021 年一季报、2021 年半年报和
                                        2021 年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5,864.95 万 元 、 12,302.69 万 元 、
                                        23,645.24 万元。
                                        2、2024 年 1 月,公司向江苏证监局
                                        提交了《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
                                        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回复报告》([2024]002 号)。
                                        3、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提高会计
                                        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8 日
                                        上市公司独立性、同业竞争、资金占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用等关注要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存在的问
                             事项                               采取的措施
                                                     题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存在的问
                        事项                                             采取的措施
                                                               题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施
1.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宫长义独
                                           是                       无
立性承诺
2.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宫长义避
                                           是                       无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宫长义关
                                           是                       无
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4.宫长义股份限售承诺                      是                       无
5.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
                                           是                       无
诺
6.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
                                           是                       无
诺
7.钱芳股份减持承诺                        是                       无
8.宫长义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是                       无
9.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
                                           是                       无
补偿安排
10.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安立、
苏州立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展       是                       无
树军业绩承诺
11.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是                       无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不适用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报告事项                                 说明
                            2023 年 12 月,江苏证监局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亿丰
                            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5 号),因财务报告信息
                            披露不准确,对公司、宫长义、黄同裕、俞军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024 年 1 月,公司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了《中亿丰罗普
                            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
                            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回复报告》([2024]002
                            号)。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
                            运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衡                                 杨安宝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