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斯金: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05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24-031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 公 司 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 保证信息披 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 、完
整 , 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详见 2024 年 5 月 20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9)。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
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
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4,924,8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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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24-031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5 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142 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
3 03*****148 宫长义
4 00*****581 钱芳
5 00*****135 俞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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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
2、咨询联系人:俞军、陈光敏
3、咨询电话:0512-65768211
4、传真:0512-6549803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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