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亿 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斯金”或“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罗普斯金非公开发行股份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1 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15,000 万股新股。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 15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3.37 元/股。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亿丰控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 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50,000,000 股于 2021 年 3 月 4 日上市,为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因公司 2023 年 2 月 20 日再 次非公开发行 22,321,200 股,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收 购 人 原 持 有 的 股 份 在 18 个 月 内 不 得 转 让 , 故 2021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150,000,000 股锁定期延长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预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时 间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 关于限售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作出的承诺 1 2021 年 3 月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数量为 150,000,000 股,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4 日。根据 罗普斯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 售的股东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自罗普斯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过程中认购的 15,000 万股罗普斯金股票三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同时,本公 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1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后续非公开发行作出的承诺 2023 年 2 月公司再次进行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宫长义,新增股份数量为 22,321,200 股,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上述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另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亿丰控股承 诺:自罗普斯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 中认购的 11,160,600 股罗普斯金股票 36 个月内不予转让。本公司原持有的 3 亿 股罗普斯金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后锁定 18 个月。(即限售期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3 年 2 月 17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 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中亿丰控股已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截 止本公告日,中亿丰控股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 2 况。 (三) 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的说明 中亿丰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亦不存在 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15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22.224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1 名。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质押、标记 持有股份数 持有限售股 流通股数占 序号 股东名称 流通股数 或冻结股份 (股) 份数(股) 公司总股本 (股) 数量 比例(%) 中亿丰控股集 1 311,160,600 161,160,600 150,000,000 22.22% 214,812,420 团有限公司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72,361,700 25.54% -150,000,000 22,361,700 3.31% 其中:高管锁定股 40,500 0.01% 0 40,500 0.01% 首发后限售股 172,321,200 25.53% -150,000,000 22,321,200 3.3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2,563,100 74.46% +150,000,000 652,563,100 96.69% 三、总股本 674,924,800 100.00% 0 674,924,800 100.00% 3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的 15,000 万股罗 普斯金无限售流通股份自 2023 年 3 月 20 日承诺锁定 18 个月,亦将于本次解除限售时承诺 履行完毕,相关股份不再锁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衡 杨安宝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