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4-27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
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 98 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 17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
7.00 √
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
9.0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
2、上述提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第 9 项提案属于特别
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 98 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 18 层证券事务
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
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
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
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30 点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
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 98 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 18 层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5073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
为 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
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
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情况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
7.00 √
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
9.0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
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
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