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 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创宾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11月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 加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87 名,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 382,181,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13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共23,111,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282,071,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46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110,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72%。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廖木枝先生、廖创宾先生、钟木添先生、林军平先生、 徐俊雄先生、蔡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邹志波先生、郭剑 先生、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廖木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0,846,443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99.650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775,613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2217%。廖木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廖创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8,210,485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98.9609%。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9,139,655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8161%。廖创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钟木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8,202,339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98.9587%。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9,131,509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2.7808%。钟木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林军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0,752,76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99.6261%。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681,937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3.8164%。林军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1.5、选举徐俊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0,752,763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99.6261%。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681,933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3.8164%。徐俊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1.6、选举蔡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0,754,094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99.626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683,264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3.8221%。蔡中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邹志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1,000,994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99.691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930,164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8904%。邹志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郭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1,000,79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99.691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929,966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8896%。郭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1,602,52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99.848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531,696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932%。解浩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廖洪槟先生、翁璇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龙慧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廖洪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78,883,08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99.1369%。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9,812,257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5.7264%。廖洪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 2.2、选举翁璇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80,754,50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99.6265%。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683,676票,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3.8239%。翁璇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 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谢兵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