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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民智通: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10-24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4-05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武汉英泰斯
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700 万元的
银行授信,期限两年,公司及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英泰”)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700 万元人民币;向上海浦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万
元的银行授信,期限两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1,000 万
元人民币。上述两笔授信担保额度总计 1,700 万元人民币。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英泰斯特-华夏银行)》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英泰斯特-浦发银行)》。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此
次对英泰斯特提供的担保事项均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7612425223
    4、法定代表人:郭砚君
    5、注册资本:1009.43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 年 6 月 18 日
    7、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308 号光谷动力节能环保科技
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一期 7 栋 3 层 01 室
    8、经营范围:计算机测控系统集成,计量检测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生产
线技术改造,电子产品,电子测试设备,环境试验设备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配件的销售,液晶模组信号测试系统、汽车电子测试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生产
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
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英泰斯特 40.66%股权,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
公司持有英泰斯特 59.34%股权。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7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6,659,198.99(          362,404,021.44
         负债总额                        225,703,619.81(          187,376,469.59

          净资产                         220,955,579.18(          175,027,551.85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7 月
         营业收入                        196,368,433.04            84,693,660.75
         利润总额                          4,720,259.27            -23,992,650.47
          净利润                           6,214,088.19            -16,403,246.15
    注:上述 2023 年度数据为审计数据,2024 年 7 月数据未经审计。
    11、其他说明
    英泰斯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授信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主债权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系分期履行的,保
证期间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授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主债权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系分期履行的,保
证期间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2,000 万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38%;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
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8,5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7%;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6,000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