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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赫美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9-1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项目尚处于筹备启动阶段,投资总额、建设工期、经济效益等均为预估
  数,具体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建设过程中存在因内、
  外部原因导致项目延期甚至终止的风险;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环评、立项、规
  划、设计、施工等环节,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复,项目开展存在不确定性;

       2. 该项目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续
  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该项目投资将分阶段、分期投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无
  法覆盖项目投资总额,部分项目资金需进行自筹,项目进度存在受到外部融资
  环境变化影响的风险。

       3.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开展风电制氢、制甲醇等相关新业务,实施过程
  中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行业竞争风险、产品价格波动以及各种因素
  导致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4. 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及新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
  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一、 拟投资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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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
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宁城)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城
氢美”)拟投资建设“262.5MW 风力发电制 0.8 万吨/年绿氢及 15 万吨/年绿色
甲醇一体化项目”,具体包括风电、制绿氢及制绿色甲醇等子项目。本项目将
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投资建设风力发电电站、输电线路、制氢制醇工
厂及储运、储能设施等。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为 313,501.50 万元(含税,最
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鹏飞氢美(宁城)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62.5MW风力发电制
0.8万吨/年绿氢及15万吨/年绿色甲醇一体化项目

     2、 实施主体:鹏飞氢美(宁城)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本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汐子镇汐子工业
园区内(具体地块位置和面积以最终审批为准)

     4、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预计人民币313,501.50万元(含税,最终投资总
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6、 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规划分为设计阶段、设备材料采购阶段、
施工阶段和试车考核阶段,本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
准)。

     7、 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尚需依法获得环境评估、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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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内容若涉及审批以最终相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

     8、 项目可行性

     (一) 项目概况

     宁城氢美“262.5MW风力发电制0.8万吨/年绿氢及15万吨/年绿色甲醇一体
化项目”,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区域内,拟在宁城县汐子工业
园区建设第一阶段262.5MW风力发电装置,第二阶段利用风力发电80%的非上网
电力通过水电解制氢生产0.8万吨/年绿氢,并配套建设生物质气化制15万吨/年
绿色甲醇装置。宁城氢美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预计投入约313,501.50万元(含
税 ) , 其 中 风 电 部 分 投 入 约 131,966.89 万 元 , 制 氢 及 制 甲 醇 部 分 投 入 约
181,534.61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因现阶段氢气市场及氢能物流处于开创初期,市场需求较小,为解决绿氢
存储问题,项目前期获得氢气全部用于制绿醇,不进行外销;待氢气在交通领
域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本项目所制氢气将逐步全部用于销售,单独以生物质
为原料生产绿醇。如因上述调整导致投资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 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

     宁城氢美“262.5MW 风力发电制0.8万吨/年绿氢及15万吨/年绿色甲醇一体
化项目”符合国家“双碳”目标和国家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积
极布局绿色能源产业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以创新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增
强公司氢能产业、绿色化工产业发展空间,对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具有积
极的推进作用。

     在新能源领域,风力发电技术与应用、高效率低成本太阳能光伏技术研发
与产业化、氢能技术与应用、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技术开发与应用、电
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催化合成绿色甲醇等技术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年修订)》鼓励类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城氢美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
目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

     (三) 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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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醇用途广泛,是基础的有机化工原料和优质燃料,主要应用于精细化工,
塑料等领域,用来制造甲醛、醋酸、氯甲烷、甲氨、硫酸二甲脂等多种有机产
品,也是农药、医药的重要原料之一。甲醇在深加工后可作为一种新型清洁燃
料,也可加入汽油掺烧。

     绿色甲醇以CO为原料,利用绿色电力电解水产生氢气,再与CO在高温高压
下合成甲醇,绿色甲醇的生产过程使用可再生能源,因此也称为“可再生醇”。
绿色甲醇主要应用于航运、汽车燃料、燃料电池等领域。随着全球对减少碳排
放的需求增加,绿色甲醇市场正迎来显著的增长机遇,随着2024年欧盟开始征
收航运碳关税,航运企业开始使用低碳燃料,绿色甲醇成为主要选择之一。全
球航运巨头马士基等已开始采购绿色甲醇,预计未来绿色甲醇需求量将大幅增
加。

     我国利用新能源风光互补耦合发电制氢,可提高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
的利用效率,同时解决“弃风弃光”的消纳问题。建立可再生能源-氢醇体系,
能降低化工和能源板块的化石能源消费的比重,助力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符合我国绿色低碳的能源发展方向。

     宁城氢美“262.5MW 风力发电制0.8万吨/年绿氢及15万吨/年绿色甲醇一体
化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投产生产的绿氢、绿色甲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
景和增长潜力。

     (四)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313,501.50万元(含
税)。其中风电项目年均销售收入11,682万元,年均成本8,624万元,年均利润
3,413万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3.70年,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5.31%;绿氢+绿醇项目年均销售收入75,089.53万元,年均成本费用56,193.45
万元,年均利润19,411.23万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8.54年,全投资内
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2.02%。

     上述经济效益评价仅为预估数据,如绿氢及绿醇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将导
致本项目销售收入、利润额、投资回收期、内部收益率发生较大变化。

       三、 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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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业名称:鹏飞氢美(宁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9MADRFN27X8

     3、 注册资本:1,000万(元)

     4、 成立日期:2024年07月17日

     5、 法定代表人:任振军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汐子镇工业园区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
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鹏飞氢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氢美新能源”)持有其100%股权,宁城氢美为公司四级控股子公司。

     四、 投资项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4 年 1 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山西鹏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山西鹏飞氢美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
氢美”),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战略定位于推进氢能源业务发展,实现
新能源发电制绿氢、储氢、充装、加注、应用以及综合能源岛运营的产业布局,
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鹏飞氢美下属三级全资子公司宁城氢美,宁城氢美主要从
事风力发电制绿氢及制甲醇、化工产品销售等业务,项目完成后,项目投产生
产的绿氢将应用于生产绿色甲醇,绿色甲醇具有广泛的市场前景和增长潜力。

     宁城氢美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将分阶段、分期进行投资建设,短期内不会增加公司
的资金压力,项目建设资金除自有资金以外,还将通过融资、盘活资产以及引
入产业基金等方式和途径筹集资金,未来随着项目的投资建设,或将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综合权衡项目具体情况和自身风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在保证公司财务稳定运行的情况下,科学统筹项目投资与
建设进度。

     宁城氢美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对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及新能源项目的战略布局
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重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若市场情况符合预期的情况下,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五、 本次投资项目的风险

     1、 项目政策及审批流程风险:公司本次投资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取得项目所需用地、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环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环
节,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
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
发生变化、外部因素影响等,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终止或可能存
在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等风险。

     2、 项目建设风险:项目建设进度、施工情况、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等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存在建设延期、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内
部控制,完善工作流程等方式强化项目管理,督促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3、 由于项目尚处于筹备启动阶段,投资总额、建设工期、经济效益等均为
预估数,具体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公司将根据政策调整、市场波动等因素,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本项目投资
规模及进展方向。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