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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王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小荣)2024-04-08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李小荣       作 为 汉王科技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七 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汉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名为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该公司)第七 届 董事 会独 立董 事候 选人 。现公 开声 明和 保
证,本人 与 该公司 之 间 不存 在 任何 影 响 本人 独 立性 的 关 系 ,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汉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
不 存 在 利害 关 系或 其 他 可能 影 响独 立 履 职情 形 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 本 人不 存 在《 中 华 人 民 共和国 公 司 法 》第一百 四 十 六
条 等 规 定不 得 担任 公 司 董事 的 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 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 业 务 规则 规 定的 独 立 董事 任 职资 格 和 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 、 本 人符 合 该公 司 章 程规 定 的独 立 董 事任 职 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 、 本 人已 经 参加 培 训 并取 得 证券 交 易 所认 可 的相 关 培
训 证 明 材料 ( 如有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 、 本 人担 任 独立 董 事 不会 违 反《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公 务 员
》 的 相 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 、 本 人担 任 独立 董 事 不会 违 反中 共 中 央纪 委《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辞 去 公职 或 者 退( 离 )休 后 担 任上 市 公司 、 基 金管 理
公 司 独 立董 事 、独 立 监 事的 通 知》 的 相 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 、 本 人担 任 独立 董 事 不会 违 反中 共 中 央组 织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党 政 领导 干 部 在企 业 兼职( 任 职)问 题的 意 见 》的 相
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
监 察 部《 关 于加强 高 等 学校 反 腐倡 廉 建 设的 意 见》的 相 关 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 本 人担 任 独立 董 事 不会 违 反中 国 人 民银 行《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独立 董 事和 外 部 监事 制 度指 引 》 的相 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一 、 本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不 会 违反 中 国 证监 会《证 券 基 金
经 营 机 构董 事 、监 事 、 高级 管 理人 员 及 从业 人 员监 督 管 理办
法 》 的 相关 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二 、 本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不 会 违反《 银 行业 金 融机 构 董 事
( 理 事 )和 高 级管 理 人 员任 职 资格 管 理 办法 》 的 相 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三 、 本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不 会 违反《 保 险公 司 董事 、 监 事
和 高 级 管理 人 员任 职 资 格管 理 规定 》《 保 险 机 构独 立 董 事管 理
办 法 》 的相 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四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其 他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
立 董 事 任职 资 格的 相 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
或 者 其 他履 行 独立 董 事 职责 所 必需 的 工 作经 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
会 计 师 资格 , 或具 有 会 计 、审 计或 者 财 务管 理 专业 的 高 级职 称
、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
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
职 工 作 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
司 及 其 附属 企 业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以 上 的 股 东 , 也 不 是 该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自 然 人 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九 、 本人 及 本人 直 系 亲属 不 在直 接 或 间接 持 有该 公 司
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
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 本人 及 本人 直 系 亲属 不 在该 公 司 控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附 属 企业 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一 、本 人 不是 为 该 公司 及 其控 股 股 东、 实 际控 制 人
或 者 其 各自 的 附属 企 业 提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保 荐 等 服务
的 人 员 ,包 括 但不 限 于 提供 服 务的 中 介 机构 的 项目 组 全 体人
员 、 各 级复 核 人员 、 在 报告 上 签字 的 人 员、 合 伙人 、 董 事、
高 级 管 理人 员 及主 要 负 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二 、本 人 与上 市 公 司及 其 控股 股 东 、实 际 控制 人 或
者 其 各 自的 附 属企 业 不 存在 重 大业 务 往 来, 也 不在 有 重 大业
务 往 来 的单 位 及其 控 股 股东 、 实际 控 制 人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三 、本 人 在最 近 十 二个 月 内不 具 有 第十 七 项至 第 二
十 二 项 所列 任 一种 情 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四 、本 人 不是 被 中 国证 监 会采 取 不 得担 任 上市 公 司
董 事 、 监事 、 高级 管 理 人员 证 券市 场 禁 入措 施 ,且 期 限 尚未
届 满 的 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五 、本 人 不是 被 证 券交 易 场所 公 开 认定 不 适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董 事 、监 事 和 高级 管 理人 员 , 且期 限 尚未 届 满 的人
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六 、本 人 不是 最 近 三十 六 个月 内 因 证券 期 货犯 罪 ,
受 到 司 法机 关 刑事 处 罚 或者 中 国证 监 会 行政 处 罚的 人 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七 、本 人 不是 因 涉 嫌证 券 期货 违 法 犯罪 , 被中 国 证
监 会 立 案调 查 或者 被 司 法机 关 立案 侦 查 , 尚 未有 明 确 结论 意
见 的 人 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八 、本 人 最近 三 十 六月 未 受到 证 券 交易 所 公开 谴 责
或 者 三 次以 上 通报 批 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九 、本 人 不存 在 重 大失 信 等不 良 记 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 十 、 本人 不 是过 往 任 职独 立 董事 期 间 因连 续 两次 未 能
亲 自 出 席也 不 委托 其 他 董事 出 席董 事 会 会议 被 董事 会 提 请股
东 大 会 予以 撤 换, 未 满 十二 个 月的 人 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 十 一 、包 括 该公 司 在 内, 本 人担 任 独 立董 事 的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量 不 超过 三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 十 二 、本 人 在该 公 司 连续 担 任独 立 董 事未 超 过六 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 的
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 大 遗 漏 ; 否 则 ,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引 起 的 法 律 责 任和接受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和 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 的 相 关规 定 ,确 保 有 足够 的 时 间和精 力 勤
勉 尽 责 地履 行 职责 , 作 出独 立 判断 , 不 受该 公 司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人 或 其他 与 公 司存 在 利害 关 系 的单 位 或 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 本 人 将 及 时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报 告 并 立 即辞去
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 关
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对 外 公 告 ,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上 述 行 为 视 同为本人
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 规
定 或 欠 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的 , 本 人 将 持 续 履 行 职 责 , 不 以辞职
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李小荣

                                                         2024年3月 2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