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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王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14: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

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迎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

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相关议案内容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

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拟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 使
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从募集

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有利于节约资金成本,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

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升级笔触控技术的核心芯片及笔交

互智能数字产品解决方案”的募集资金已基本投入完毕,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

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投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投项目节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议案内容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参

股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汉王友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友基”)持
有深圳市正通仁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通仁禾”)10%的股权,为业

务发展需要,正通仁禾近期向其全体股东发出增资扩股的需求,基于与正通仁

禾良好的供应链合作关系,汉王友基拟使用 20 万元对正通仁禾增资,其他股

东亦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汉王友基对正通仁禾的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上述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事项。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投资相关主体情况

    投资方:深圳汉王友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06 日

    住    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兴路 5 号富隆特工业园 4 栋 3 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学军

    注册资本:2,129.84 万元

    经营范围:电脑绘图产品研发与销售(不含出版物);基础教育手写数字

产品研发与销售(不含出版物);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销

售,互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脑绘图产品生产、基础

教育手写数字产品生产。

    主营业务:是公司数字绘画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汉王鹏泰持股比例为 97.08%,

汉王鹏泰对汉王友基持股比例为 51%)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汉王友基拟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投资款。

   2、本次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的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市正通仁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桂花路 113 号正通仁禾产业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竞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自动化系统及其部件、机器人集成、LED 设备、

电机控制器及其驱动器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电子产品、

家用电器、服装的批发、销售;智能产品的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

行申报);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日用口罩(非

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自动化系统及其部件、机器

人集成、LED 设备、电机控制器及其驱动器的生产;电子产品的生产;智能产

品的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餐饮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实缴注册资本:800 万元

   (2)投资标的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7,371.69         9,790.82
            负债总额                   5,526.54         7,573.11
                净资产                    1,845.15               2,217.71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3年              2024年1-6月

               营业收入                   24,418.43             17,260.95

                净利润                     120.47                 372.57

   注:上表中 2023 年度数据已经深圳天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 年半年度数据未
经审计。

   (3)本次投资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1)本次投资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比例

           1                刘竞                    332           41.5%

           2               张丽娅                    70           8.75%

           3               郭贵华                   278          34.75%

           4               雷耀先                    10           1.25%

           5                贾琼                     10           1.25%

           6   深圳汉王友基科技有限公司              80            10%

           7                张梦                     20           2.5%

                         合计                       800           100%

   2)本次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比例

           1                刘竞                    415           41.5%

           2               张丽娅                   87.5          8.75%

           3               郭贵华                347.5           34.75%

           4               雷耀先                   12.5          1.25%

           5                贾琼                    12.5          1.25%

           6   深圳汉王友基科技有限公司             100            10%

           7                张梦                     25           2.5%

                         合计                       1000          100%

     (4)标的公司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以货币资金形式向其全体股东支付分红款共计人民币 250 万元,

其各股东方以合计人民币 200 万元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标的公司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方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

    协议自汉王友基有权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4、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正通仁禾是汉王友基液晶屏模组的供应商,本次增资有助于维持

稳定的供应链体系,符合公司数字绘画业务的发展需要。本次投资金额较小,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