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关于亚药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药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370 股票简称:亚太药业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当前转股价格:4.21 元/股
转股日期:2019 年 10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 日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算,截
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号)核
准,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发行了96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965,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52,588,20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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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
(天健验〔2019〕69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24号”文同意,公司9.65亿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债券代码“12806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
亚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6.30元/股。
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实施完毕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36,494,4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根据“亚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亚药转
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亚药转债”转股价格为 16.3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6.2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
实际情况,董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6.25 元/股向下
修正为 8.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9 月 9 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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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
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50 元/股向
下修正为 6.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4 月 3 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3 日、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条款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
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00 元/股向
下修正为 4.2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生
效。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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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21元/股的85%,即3.58元/股的情形,预
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
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
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
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亚药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
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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