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2024-07-03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之全资子公
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生源”)于 2024
年 7 月 1 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沪 0115 破
58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2024 年 6 月 10 日,上海新生源管理人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院提出申请,管理人未接管到上海新生源的现金、货币资产、银行存
款,经审查确认上海新生源债务金额有 160,981,785.29 元。另经管
理人尽职调查,上海新生源虽有应收账款、对外投资、实物资产和无
形资产,但变现价值不高,且无人垫付破产费用,故管理人的破产清
算工作无法继续开展。鉴于,上海新生源明显无法清偿上述债务也无
法清偿破产费用,故管理人申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
告上海新生源破产并申请裁定终结上海新生源破产清算程序。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上海新生源管理人所提申请,符
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宣告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破产;
(二)终结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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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上海新生源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自 2019 年 10 月
起不再将上海新高峰、上海新生源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
司对上海新高峰、上海新生源及其子公司的投资已在 2019 年度财务
报表中全额确认了损失。上海新生源破产清算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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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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