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4-07-06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4-042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6 月 1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
发的《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
复》(京电控绩效字[2022]134 号),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授权安排,经北京电控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
公告》。
3.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在从 2022 年 6 月 15 日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的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7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
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得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
予的情形。
6.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
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工作,登记日为 2022 年 8 月 16 日。自激励计划
授予日至登记日,因两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 1,050 万
股调整为 1,047.60 万股,授予对象由 840 名调整为 838 名。期权简称:北方 JLC3,
期权代码:037278,行权价格 160.22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17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述公告。
7.2023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预留授予
部分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
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3 月 13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0 天公示期内,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8.2023 年 5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数量 260 万份,授予对象 246 名。期权简称:北方 JLC4,期权代码:
037344,行权价格 157.49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公告》。
9.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 2022 年度派息,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0.22 元/份调整为 159.78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7.49 元/份调整为 157.05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相关披露文件。
10.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
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
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共注销股票期权 385,875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0,476,000
份调整为 10,090,125 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838 人调整为 805 人。同时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8.39 元/份调整为 67.61 元/份;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9.78 元/份调整为 159.00 元/份;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7.05 元/份调整为 156.27 元/份。
同时结合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3 年度的个人业
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 804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
式的行权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15,875 份。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7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数量
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3人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7人绩效考核结果
不达标,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全部或部分不可行权,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期权全部或部分无偿收回并注销,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385,875份,具体情况如下:
1.因绩效考核不达标注销的股票期权
按照《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
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考核评
价表如下:
考核评价表
考评结果 标准系数
S 1.0
A 1.0
B 1.0
C 0.5
D 0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若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C、D 档,则当期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
注销。
根据激励对象 2023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的 6 名激励对象当年绩效考核结果为 C,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第一个行权
期内的期权为 12,750 份,其中 50%对应的 6,375 份期权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
统一注销。1 名激励对象当年绩效考核结果为 D,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第
一个行权期内的期权 2,500 份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2.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注销的股票期权
自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日至今,33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无偿
收回并统一注销,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77,000 份。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拟注销 385,875 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838 人调整为 805 人,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0,476,000 份调整为 10,090,125 份。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
可以行权;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
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等。公司将按照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相关事宜。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技术和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
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方华创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因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33 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7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
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或部分作废,由
公司无偿收回并注销,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85,875 份。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
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全部或部分期权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838 人调整为 805 人,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0,476,000 份调整为 10,090,125 份。董事会本次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北方华创已就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调整等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19 年激励计划》
《2022 年激励计划》及《2022 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华创尚需就本次
行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调整等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