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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1166 号《审计报告》确认,

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32,407,923.8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 23,658,037.1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542,037,810.98 元,扣除支付 2022 年度股东

现金红利 955,208,292.80 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995,579,404.88 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1,676,351,367.47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76,351,367.47 元。

    2023 年度,公司拟以 1,571,867,988 股(公司总股本 1,592,037,988 股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 20,1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

共计派发 1,257,494,390.40 元。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

以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的最新总股本作为股本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环境、自身发

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水平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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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

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

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

虑各种因素制定 2024 年具体的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现金分红方案。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为:(1)中期现金分红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2)中期现金分红期间经营性活动流净额为正;(3)中期现

金分红期间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当期净资产的 30%。前述三个条件须同时满足,方可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为: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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