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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祝卸和)2024-04-0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祝卸和,1956 年 10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自 2014 年起
任职物产中大,曾担任其董秘职务及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主
任委员、顾问;自 2020 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年起担任万凯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1 起担任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运行正常,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本人秉承勤勉、负责
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每一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与相关会议
资料,了解相关信息。经独立思考与审慎判断,本人对报告期所有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报告期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应   实际现场    实际通讯方      实际委托出   缺席   报告期应出   实际出   缺席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7          2             5              0         0         3          3         0

    此外,本人还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1)提名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报告期主持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
  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对提名委员会 2022 年度的工
  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对 2023 年度的工作规划进行了部署。此外,对公司
  2023 年拟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了资格核查。
       (2)审计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年内共参与了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
  于审议经审计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等。此外,本人也认真审阅了审计部每季度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
  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
  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
  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1)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2)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意
序号         时间                                  事项
                                                                                 见类型
 1     2023 年 1 月 6 日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3                          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4                          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3 年 4 月 19 日
 5                          对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同意
 6                          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7                          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意见
                            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
 8
       2023 年 8 月 23 日   意见
 9                          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2
10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11
                           件成就的意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12
                           票的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勤勉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商讨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
 和经营层的汇报,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并主动就相关问题与公
 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及时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有关问题,促进了年报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听取其诉求与建议。此外,本人在每年的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电子邮箱,确保与
 投资者的交流渠道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实
 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同时
 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7、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保证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此外,本人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
 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以及提
 高公司治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管理层非常重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尊重独立董事提出的各项建议或意见,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诸多便利与支
 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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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职,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 2023 年度将与伟星
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发生关于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关联交易
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经查,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
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经查,本人认为: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无异议。
    3、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后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
针对拟续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
    经查,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的审计机
构,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4
工作中,能够遵循诚信、独立、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
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从专业角度保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履行
合法合规,本人同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4、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相关高级
管理人员的聘任。此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 2022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评定方案》,对公司高管人员 2022 年度工
作绩效进行考核、评定,并拟定了合理的奖励分配方案。
    经查,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执行现行薪
酬方案,程序合法合规,考评公正、公开;本人对执行结果无异议。
    6、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查,本人认为: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限售期的全部解除
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139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相关解除限售事
宜。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3 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请长假,根据第
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同意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从 5.90 元/股调整
到 5.30 元/股,并对前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履行程序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5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
公司各项议案,认真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同时,衷心感谢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给予的配合和支
持。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建议
公司继续坚持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体系,固
本强基,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做好高质量发展。
    为方便与大家沟通,特别是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特公布本人的电子
邮箱(Email:1838332697@qq.com)。




                                                     独立董事:祝卸和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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