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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郑丽君)2024-04-0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郑丽君,中国国籍,1963年2月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职称。自2006年起任职浙江台运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浙江台运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现任浙江台运集团有限公司顾问;自2020年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表决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两次为现场会议,四次为通讯
表决会议,一次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会议。除一次因工作原因委托祝卸和
先生代为出席外,其余六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的情形。经审慎分析、
独立判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
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列席会议,并在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1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度本人共主持召开了五次会
议,分别就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等 9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并明确 2024 年的工作计划。此外,通过每
季度听取审计部的工作报告,对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
务状况等情况进行监督,从而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共参加了两次会议,
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和高管 2022 年度绩效评定方案、第三期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资格的核查情况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
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
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2023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2)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                                                                      发表意
          时间                              事   项
 号                                                                      见类型
  1      2023.1.6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同意

  3                 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同意

  4                 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同意
        2023.4.19
  5                 对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同意

  6                 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同意

  7                 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意见         同意
                    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
  8     2023.8.23                                                        同意
                    意见

                                        2
  9                  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同意

 10     2023.10.27 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核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11                                                                       同意
                     成就的意见
        2023.12.13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2                                                                       同意
                     的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年报审计前,本人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的
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会计师等商榷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审计
过程中,多次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跟进审
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同时,与会计师、公司审计部人员及高管
等对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深入探讨,促进年审工作高质量完成。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线上参会的方式参加了公司举办的2022年度业绩说
明会,与公司高管一起对中小股东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建设及实
施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利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机会,与参
会的中小股东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此外,在每年的述职报
告中,本人公布了电子邮箱,方便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6、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状况,日常与公司
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及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也积极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
会等会议,工厂实地考察和会谈等,重点关注和检查利润分配、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实施等事项;同时在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深
入生产与业务一线,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等制度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董的监督职责。
      在本人的履职过程中,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均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
支持,促使本人能够依据详实的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7、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关注监管变化,认真学习监管部门发布的各类法律法规文
件,进一步增强对公司治理以及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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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的履职能力,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防范风险提供合理建议,
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
充分发挥独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
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
易遵循了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
    2、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
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已按照制度要求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5 日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4、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相关高级
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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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雍行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前述事项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幻莫测,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企业持续发展的
挑战越来越大。鉴此,建议公司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加强现金流管理,做好
风险防范,确保高质量发展,做到防范于未然。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
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及合
作,并持续关注公司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大家沟通,特别是与投资者交流,特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Email:
1785529452@qq.com)。




                                                      独立董事:郑丽君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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