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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锐股份: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20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1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1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8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2,7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683 万元。

    8、上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共 5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

等,审计收费共计 7,656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
户为 42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

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11 名,未

受到刑事处罚。

    (四)项目人力资源配备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

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8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6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

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存

放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

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1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召开审

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

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对重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公司应收款计提

减值情况及可能对财务报告有潜在影响的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四)2024 年 4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财务

会计报表、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

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