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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为子公司融资追加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2024-06-29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45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追加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情况概述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和 2024 年 1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
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亚中宁”)鉴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衢州智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衢州产投”)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 2.80 亿元。衢州产投拟委托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以实际委托银行为准)向新亚中宁发放委
托贷款,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新亚中宁拟将持有的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杉杉”)51%股权质押给衢州产投,为上述贷款提供最
高额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与上述贷款期限一致。
    2024 年 1 月,新亚中宁与衢州产投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并将其持有
的新亚杉杉 51%股权质押给衢州产投,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质押
担保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的进展公
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公司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已获得融资款 2.80 亿
元;本次拟为该融资事项追加提供抵押担保。本次追加提供抵押担保事项已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已履行审议程
序的担保额度内。
    公司以坐落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陈村及水华寨村金杨工业区地段
的相关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为上述融资进行抵押担保,并于近期完成
了相关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具体抵押情况如
下:
    1、证明权力或事项:抵押权
    2、权利人:衢州智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义务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4、着落: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陈村及水华寨村金杨工业区地段
    5、面积:75,418.72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
    6、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
    7、最高债权数额:贰亿捌仟万元整

   三、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C58FER8B
       注册资本:7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忻黎鸣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凯旋南路 6 号 1 幢 A-149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金属材料
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亚中宁资产总额为 963,745,739.23
元,净资产为 320,603,614.97 元,营业收入为 0 元,利润总额为-38,334,386.03
元,净利润为-38,334,386.03 元。
    经查询,新亚中宁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将自有资产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是为前述担保贷款追加抵
押物,不涉及新增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 24.5
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48,06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0.21%;
除此之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抵押合同》;

    2、《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