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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邦制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3-02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0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及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

《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

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7,232,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最高成交价为 4.87 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3.3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4,864,26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