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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邦制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7-10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8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及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途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80

元/股(含)。详情可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

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1、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为 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最高成交价

为 4.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185,42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则,公司分别

于 2023 年 8 月 2 日、2023 年 9 月 8 日、2023 年 10 月 10 日、2023

年 11 月 2 日、2023 年 11 月 17 日、2023 年 12 月 2 日、2024 年 1 月

4 日、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3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6 月 7 日、2024 年 7 月 3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本次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3、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7,445,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最高

成交价为 4.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9,908,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差异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回购股份,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实施期限以及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董事长安吉女士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3,106,200 股,详情可

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存

放期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是本次

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锁定,按照截

至 2024 年 7 月 8 日的股本测算,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完成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203,201          4.74%     139,648,741       7.1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51,648,667         95.26%   1,804,203,127      92.82%

股份总数         1,943,851,868        100.00%   1,943,851,868   100.00%

    公司计划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若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审

批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