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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邦制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4-09-20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6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吉女士

    4、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下午 14:40

    5、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83 号科开 1

号苑 15 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7、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72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为 889,923,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268%。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9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为 837,207,3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47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6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 52,715,77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7798%。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和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

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62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 51,959,07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399%。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无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股

东共计 36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 51,959,079 股, 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99%。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会议,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837,7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9.5375%;反对 359,918,3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4438%;弃权 16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50,638,1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4577%;反对 1,153,97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09%;弃权 16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4%。

    本提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