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26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3: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谷
苑路 168 号梦洁工业园 3 楼综合会议室。
3、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天武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3,067,0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43%。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5,945,7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8%。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121,2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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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进行差额选举,选举陈共荣先生、杨平波女
士、郑鹏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独立董事戴晓凤女士、胡型女士的辞职申请正式生
效,万平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
累积投票制表决的具体结果如下:
1.01 关于增补陈共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176,42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6%,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039,8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80.96%。
1.02 关于增补杨平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189,01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8%,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5,052,4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81.00%。
1.03 关于增补陈值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91,80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
表决结果为未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1,8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3.85%。
1.04 关于增补郑鹏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715,926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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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579,31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79.47%。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熊洪朋、蒋娟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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