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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23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8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7
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8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
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
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
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7月23日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提案2、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
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
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
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
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
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4年8月5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
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
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
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公司邮箱地址为:het@szhit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
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2;投票简称:和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4 年 8 月 7 日上午 9:15—
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7 日 9:15-15:00(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
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
                                                                    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
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
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
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