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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24-08-23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8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在
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
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
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业务实施主体

    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

    3、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
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4、业务开展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5、业务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
公司的实际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
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
形式及金额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要按照系统利
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
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管理效能,降低管理
成本;

    2、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利于解
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票据供需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
据资源;

    3、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提高融资灵活度,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
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
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4、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
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
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
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
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
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对
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
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
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及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
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
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在业务期限内,
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管理
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本次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处于可控制
范围内,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