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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4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10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
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
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建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40人,代表股份162,625,873股,占股权登记日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423%。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人,代表股份148,475,000股,

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7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39人,代表股份14,150,873股,占股权登记
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51%。

    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139人,代表股份14,150,873股,占股
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51%。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

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2,110,0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8%;反对

9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弃权422,95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35,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3546%;反对92,900股, 占出 席会 议中 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 份 总 数 的
0.6565%;弃权422,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988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刘子畅、张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4 年 11 月 14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