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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12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
        小家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家电”)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种
        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小家电向兴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0 万元
        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小家电 10,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公司已审
        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额度   剩余
               担保方                                                                            是否
担保   被担             最近一期   已审批    (已提供且尚在担   本次使用   占上市公司最   可用
               持股比                                                                            关联
方     保方             经审计资     额度    保期限内的担保余   担保额度   近一期经审计   担保
                 例                                                                              担保
                        产负债率                   额)                      净资产比例   额度
       小家
公司           100%       70.61%   30,000        15,000       10,000        2.20%        5,000   否
       电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小家电的担保余额为 1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小家
        电的担保余额为 25,000 万元,剩余可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深圳和而泰小家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1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模具基地根玉路和而泰工业园研发楼3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家电、家用电器、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产
        品、机械电子器具、净水处理设备、压缩机、电机、个人护理设备及其控制器的软
        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售;电子元器件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电子产品的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生产及销售;智能家电、家用电器、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产品、
        机械电子器具、净水处理设备、压缩机、电机、个人护理产品及其控制器的硬件的
        生产。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457.07                  168,755.64


                 负债总额                   44,809.68                  142,548.29
        净资产                   18,647.39                    26,207.35


                          2023年1-12月(经审计)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1,111.60                   134,260.28


       利润总额                  4,360.52                     8,304.32


        净利润                   4,296.34                     7,559.97


    经核查,小家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

    本合同项下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2、保证额度有效期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止。

    3、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公司和小家电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保证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小家电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
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小家电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含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小家电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3)。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95,800 万元人民币和 8,000 万美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
余额为 30,900 万元人民币和 2,256.23 万美元,约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
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32%,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额度授信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